陕西省启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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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唐玉洁) 陕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在20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一批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其中,拟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500名,“陕西省先进集体”100个。

评选表彰范围是2017年以来,在陕西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陕西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陕西省先进集体”授予企事业单位。

评选程序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查,所在单位、省级两级公示。

此次评选,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不低于总名额的50%,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名额的30%,农民人选不低于总名额的20%。评选中,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职工。

评选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评选结束后,由省委、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2万元奖金,对荣获陕西省先进集体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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