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全,才有效益
从4月起,陕西对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及所有煤矿开展为期6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这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矿井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
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不容许丝毫放松。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以血的代价警示我们:小隐患往往酿成大事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部门和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没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日常落实到位。特别是个别企业只看到安全投入所需费用,没有意识到安全不仅是成本更是“红利”。
事实证明,对企业来说,安全就是最大效益。企业只有守法守规,少出事故、不出事故,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在质量、信誉上获得更多回报,实现更高质量、持续稳定发展。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安全生产更是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事关千家万户福祉。
我们应当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意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举措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没有“万无一失”,只有“一失万无”。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红线,不能因赶工期、拼产量忽视安全,为一时利益在安全管理上缩减成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