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的反官僚主义斗争(下)
成立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
1930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中提出,要“吸引工农劳动群众中最积极最有威信的分子尤其是工人领袖,来参加政府机关及各种委员会的工作。在政权中要肃清一切富农成分,政府机关中不应容留消极怠工腐化分子尤其是官僚主义分子在内,要彻底肃清旧政权基础上的官僚制度”。1931年11月通过的《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工农检察部有他的特别任务,得设立控告局,以接收工农的控告事件,还可以组织工农群众的突击队,突然的去检查某项国家机关或企业的工作,以揭破官僚主义者与腐化分子的假面具,还可以组织群众法庭,以审判未涉及犯法行为的官僚腐化分子。1933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规定中央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以布尔塞维克的精神,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检查违反党的总路线的各种不正确的倾向、官僚主义及腐化现象等,并与之作无情的斗争”。1934年1月,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通过《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责成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察)委员会经常检查礼拜六工作的执行状况,严厉打击对礼拜六工作敷衍怠工的行为”。
值得指出的是,中央苏区还在群众运动中成立了轻骑队、突击队等监督组织。轻骑队是在苏区团组织领导下,由广大青年自愿加入,负责检查苏区机关与企业内部的腐化现象,反映苏区党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轻骑队与工农检察部门之间可以互派代表参加会议,这些被派遣人员不需要支付生活费用。张闻天总结指出:“为得要使工农检察委员会能够很迅速的把下面所发生的各种情形反映到上面来,工农检察委员会必须与群众有最密切的联系。”“简单的依靠工农检察委员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
选树先进典型
毛泽东强调:“反对官僚主义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拿活的榜样给他们看。”在战争突击动员方面,《红色中华》刊文对十二月突击月的动员成绩进行表扬:“在动员问题周围开展了具体的反机会主义的斗争……大大增加了动员新战士的数量(从过去每月一千二千到十二月的将近一万)与改善了工作的质量(开小差的大大减少,阶级异己分子的洗刷,与两星期的军事训练)。在兴国,瑞金,西江三县造成了不但完成而且超过原定数目的光荣成绩。”同时,把西江突击队的成功经验总结为:“布置了具体的突击中心”,“反机会主义斗争开展了”,“抓住了干部动员了群众”。在秋收动员方面,《红色中华》刊文指出:“最好的是沙溪区,他们是在各乡组织了秋收队……适当的调剂,因此,虽然秋收紧迫时也不感觉人力的缺乏与空闲,沙溪区的秋收是很迅速的完成了,其次就是潭头、良村等区。”通过对典型的表扬,将革命战争与群众利益紧紧联系起来,在中央苏区形成了广泛的示范效应。
探索践行群众路线
中央苏区时期是毛泽东群众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毛泽东强调:“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我们是这样做了么,广大群众就必定拥护我们,把革命当作他们的生命,把革命当作他们无上光荣的旗帜。”他在兴国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每个共产党员对争取群众的观念,要如和尚念‘阿弥陀佛’一样深刻,时刻都要叨念‘争取群众’。”
在实际工作中,中央苏区也效法苏俄“星期六义务劳动”的做法,实行礼拜六义务劳动帮助红军家属制度。中共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作出《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规定:“各级党部和政府必须经常注意红军家属的日常需要和困难(如疾病,缺乏日常需用品等),领导群众帮助其解决。”“优待红军家属是一种扩大的经常的群众运动,只有依靠广大群众的热情和力量,才能解决红军家属的需要和困难。”
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成为中央苏区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34年年初,尽管面对严峻的形势,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目前的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仍然强调:“必须继续的、坚持的进行反对暗藏在苏维埃机关中之阶级异己分子之斗争,必须广大的开展反对苏维埃机关中的个别的贪污腐化、浪费公款及官僚主义的分子的斗争。”中央苏区开展的反官僚主义斗争,剖析了官僚主义的属性及危害,揭露了其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探索了进行纠治的举措,得了良好的成效,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