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菜
家有余粮,不免酿酒;袋有余钱,难免请客。随着朋友叠加,请客就成为“不得不”的家常便饭。
我像谁?像我母亲。生活近乎苛刻,烧菜不放糖,过年不喝酒,开水不放茶叶,三餐之外,没有点心。母亲养娃口诀:管饱不管好。我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前,早餐没油条,除非来客人;全家没酒席,除非过年。酒店就像天堂,可望不可及。也有好处,至今的我,没有成为“堂(糖尿病)兄弟”。
中年以前我也没有请客习惯。中年后,不得不请客,点菜缺乏基因,至今不会点菜。每次请客,根据自己的偏好,从不看客人需求,结果点了一桌家常菜。饭后有客剔着牙,有气无力地说:“蛮好,蛮好。”潜台词:还不如在家吃呢。
我知道,去饭店,要点家里不能烧的菜,但我从不买菜、烧菜,无法确认哪些是家里不能烧的。每次点完菜,我都胆战心惊地追问服务员:够吗?服务员说:“要么再点只澳洲龙虾?我们家的招牌菜。”这是一家红烧河鲜的本帮菜馆,并非清蒸海鲜出身的粤菜馆,说招牌菜是“酱爆小龙虾”还勉强,说澳洲龙虾就太野豁豁了,差距大于大小黄鱼,小于壁虎与鳄鱼。陪席的女同学忍不住,夺过菜单,侧脸朝她白一眼:“澳龙?想得出!做减法!”踏刹车!否则又是一桌剩菜。
我生性懒,点菜不记菜,自然无法点菜。幸亏近十年,大学同学陆陆续续退下来了,中文系毕业的,当办公室主任的不少,干这一行,个个是点菜高手。我到餐厅,竖起菜谱,打电话,往往先找三班刘建飞,我告知店名,在什么路上,告知这家店的看家菜、一共请几位、大都什么年龄段、哪里人、有什么忌口。接着我读菜名,他确认。两百元一位的菜,吃出了三四百元一位的体验,终了,几个主菜盘子里只剩一二筷子的菜。各位站起来,摸摸肚皮,酒足饭饱不胀气,不仅夸味道好,且菜点得好,恰到好处。一家饭店,总有几个拿手菜,看你主菜与寻常菜怎么配,配得好,主菜鹤立鸡群,冷菜也有点睛之笔,日月同辉,星汉灿烂,精兵强将,互相成就。
朋友很重要,是外援、外脑、外挂。自己有本事固然重要,朋友比你有本事更重要,他可以补足你的不足,哪怕你是万宝全书,比如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