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发布
百姓出行有了新变化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唐玉洁) 10月23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这些变化影响公共生活。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6月24日正式印发施行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后简称《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预测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预警及应急响应,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
据介绍,通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西安市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不超过5天,2027年重污染天数不超过4天,全市重污染天数逐年递减的目标任务。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明确市级预警按自身预测预报与专家会商结果发布预警信息,相关部门同步发布本行业、本领域涉及的生产、生活秩序调整的相关信息。预警信息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提升至提前48小时;上级区域预警为接到生态环境部或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预警或提示信息时,若本市预测会商结果超过区域预警等级,本市将按照实际预警级别,发布预警信息;若本市预测会商结果未达到区域预警等级条件,本市将按照区域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应急预案》调整了3个等级的预警分级标准,将原预案中的分级预警指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去除。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
《应急预案》优化了公共生活领域管控,取消了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和学校停课的强制措施。另外,公安、交通、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也修订了各自领域的《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更加具体、以民为本的措施,确保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城市运行不受影响,老百姓生活不受影响。
优化了工业生产领域管控,明确提出实施企业环保绩效升级,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以不受减排措施要求影响。新增橙色预警期间“严控煤电外输”和保障类企业协商减排。
优化了道路运输领域管控,在执行现行柴油货车通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主要指悬挂绿牌的新能源建筑垃圾清运车、混凝土搅拌车),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在二类管控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不含)、101省道(不含),西至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内的西安市行政区域。)上路行驶。应急响应期间不停产的企业或民生保障类项目可通过向主管部门报送货车白名单的方式保障生产运输。新增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在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应急抢险、农业机械除外。在橙色预警期间升级为“停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红色预警时则鼓励停止使用全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
优化了市面源领域管控,按照预警级别,差异化实施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筑施工作业。另外,还新增了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包括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对污染物高值的重点区域实施驻点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