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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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杨小玲) 随着陕西省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尤其是今年以来,陕西省民政厅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重要内容,从加快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加大城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力度等10个方面,持续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掉队”。

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网

为防止低收入人口致贫返贫,陕西省民政系统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程序确认为低收入家庭,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截至5月底,全省共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9.81万户28.62万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11万人。

全省扎实开展城镇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活动,排查了近两年来申请过社会救助但未审核通过的城镇困难群众9454户;新纳入城镇低保10.85万户19.57万人,落实“重病重残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1.75万户,实施“分类施保”6.47万人、“渐退帮扶”1318户。

近日,省政府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省民政厅自4月22日起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陕西省民政部门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推动全省131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小额和紧急情况的临时救助实现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受助。今年1月至5月,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8.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6亿元。

让困难群众受助更加及时便捷

为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陕西民政“e救助”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困难群众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救助业务。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4.2万人次通过“e救助”申请获得社会救助,审批通过率达到80.62%。

规范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服务等工作机制。全省19974个村组(社区)全部建立“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主动发现并协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申办各类救助保障业务或提供各类帮扶服务。陕西省民政系统推动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科学细化受理、分办、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陕西省民政厅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

确保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更加精准有效

在渭南市富平县,“智慧养老”现已成为养老服务的新模式。渭南市民政局依托互联网资源,将分散居住的老人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将定制服务贴心送达,满足更多元的养老需求,形成了“平台+服务+老人+终端”的现代新型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效缓解了空巢、独居、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等问题。

这是陕西省实施政府援助居家养老的一个缩影。同时,陕西省开展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视服务,降低独居老人居家养老风险,确保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安全。

陕西省民政系统大力推进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不断健全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精准掌握困难对象情况,第一时间走访确认,及时将陷入困境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此外,省民政系统还主动将城市低保数据与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进行共享对接,有效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社保、医保等专项救助帮扶措施。

民政部门动员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为城镇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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