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孩配套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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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任务,部署了一揽子支持措施,提出了系列优化组合配套政策。

《实施方案》强调要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体系,补齐生育服务短板。每个县(市、区)要建立1所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实施方案》提出了托育服务的发展目标,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地重大民生工程,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托位达到4.6个。

《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支持生育配套措施,提出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三孩女职工在原产假基础上可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假期,并增加其配偶护理假,实行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稳步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水平,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工作,妇女孕期、哺乳期间非法定事由,不得中断劳动关系,不得变相降低薪酬待遇。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加大税收、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力度。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对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购房方面给予帮助和倾斜。研究制定差异化租赁优惠政策,多子女家庭改善、置换房屋,按刚需家庭对待。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满足生育家庭幼儿就近入园需求。推进“双减”工作,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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