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11例确诊人员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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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记者在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49场)上获悉,全市确诊病例中,有11人未按通告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2021年12月20日以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连续发布开展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要求居住在本市的全体人员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近期疾控部门发现,全市现有确诊病例中,有11人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日之间,未按通告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上述人员依法开展调查。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核酸筛查工作是快速、精准、彻底阻断疫情的有效手段。全体市民有接受核酸检测的法律义务,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故意隐瞒病毒感染症状,逃避流调溯源调查等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直至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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