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记者 臧慧) 4月21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确定每年八月第一个星期为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按照条例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反餐饮浪费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及相关活动,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条例》规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健全餐饮行业服务规范,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餐饮行业反餐饮浪费制度规范。
《条例》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下列餐饮浪费行为: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强制消费或者变相强制消费;组织鼓励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违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的推销活动;以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 ,推销过量宴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条例》明确,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采取反餐饮浪费措施;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食品;为旅游者提供餐饮服务的景区、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者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婚丧嫁娶、商务宴请、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等团体用餐、宴席的组织者,应当按照文明节俭的要求备餐、点餐,防止铺张浪费;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文明用餐、打包剩餐;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等媒体,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节目、音视频信息管理,提倡节俭用餐,反对餐饮浪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餐饮浪费行为,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等有餐饮浪费行为的,可以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