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千遍不听,出一事痛心。南京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一场火灾让所有人为之心痛。记者直击西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现状——
宣传到位 落实仍需加强
2月23日凌晨,南京明尚西苑小区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西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布通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最高罚5万;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连日来,本报记者走访西安市内多个街巷小区发现,各小区基本都建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住户入脑入心,但部分车主仍不听劝阻,随意停放、“飞线”充电的现象仍然存在。
多种宣传 让住户入脑入心
在新华苑小区,一进大门就能看到保安亭前放置的宣传立牌,上面写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严禁进楼入户”,警示居民电动自行车着火仅需100秒便可危及生命。
中海铂宫园区里,大屏、电梯轿厢内循环播放电瓶车警示教育视频,公告栏、楼栋单元入口处、电梯门旁、电梯轿厢内、电瓶车充电区附近醒目位置张贴电瓶车安全宣传海报。
记者看到,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每隔1.5米安装悬挂式灭火装置,每40平米配备两个水基灭火器,同时在充电场所 6 米范围内设置消防水源用于紧急救援。
“我们管理的每个小区都在地面上配备固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点的数量根据小区大小有不同。”中海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采取了多种措施,对违禁停车的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楼道革命”,对消防设施定期更换、维修。同时,楼栋内、电梯内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有乱停或者上楼的情况,物业会及时进行清理或制止,以此杜绝电动自行车隐患问题。
记者走访发现,林隐天下、泉上花间等小区门口还设置了门禁系统,并有安保人员执勤防止非机动车入内。“我们从源头就杜绝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对有停车、充电需求的业主,专门设置了停电动自行车的地方。”
除此之外,社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也特别重视,工作人员包抓楼栋。辖区单位也责任到人,每天巡查、宣传。同时,在院子内张贴横幅,院子门口小喇叭不停歇宣传,还在小区微信群不断推送火灾宣传视频等。
“飞线”充电现象仍存在
走访中,记者发现,不听劝阻、随意停放、“飞线”充电的现象仍然存在。
市建二公司家属院内,十余辆电动自行车排列有序地停放在车棚下充电,充电桩旁的墙上张贴着非机动车管理规约和充电规则,但仍有部分居民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单元楼下,或是将充电线从室内沿着楼道、楼体拉至单元门旁充电。
“为了保证您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辆禁止上楼……”百欣花园里,小喇叭不停地宣传着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政策。“南京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后,我们特别重视。”小区相关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将车棚全面向业主开放,免费通车。记者看到,车棚里不但能充电,还配有灭火设备。
尽管如此,在其他单元门口看到,很多电动自行车随意摆放,有的甚至影响住户出入。
“虽然小区用各种形式不断宣传,上楼充电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和制止,但随意停放仍然很严重。”相关物业人员叫苦,电动自行车比较重,挪车也不方便,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足的情况,社区也会协助物业在一些空旷的地方,划定固定停车位,以此来杜绝乱停乱放现象。
“每次的火灾,都是血的教训,我们应该互相监督,对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上楼充电坚决说不。”采访的过程中,很多住户表示,要团结起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一旦引发火灾 谁的责任
电动自行车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乱停放、违规充电也带来了巨大隐患。那么,因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入户充电等导致小区发生火灾,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庞卫兵。他说,多项法条都对此项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倘若电动自行车的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等明知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等室内进行充电存在电线短路、爆炸、火灾等安全隐患,并可能因此危及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而仍然实施此类不当行为,则应当对由此产生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由于过失造成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可能构成失火罪,从而可能面临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对于小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庞卫兵表示,小区物业公司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充分履行安全保障职责,如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全媒体记者 苗莹 实习生 张佳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