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区工作者进得优留得住有奔头

——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据新华社 浏览: 1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制定《意见》,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加强新时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答:《意见》共有6个部分、17条措施。导语和第一部分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明确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从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六部分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组织实施、开展评估指导、深化减负增效等提出要求。

    2.问:《意见》在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决策部署,作出一系列制度规定,让社区工作者进得优、留得住、有奔头。一是选配有制度。明确社区工作者人员范围,严格把好政治关、入口关,明确选聘条件,强化力量配备,持续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二是发展有空间。着力建立健全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推动职业水平与岗位等级衔接联动,构建符合社区工作者工作特点的职业发展路径。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鼓励和支持优秀社区工作者到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担任特聘导师。三是待遇有保障。要求各地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明确除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外,原则上由街道(乡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问:《意见》在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答:社区工作者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的直接执行者,是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骨干力量,社区工作者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的高低。《意见》围绕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素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组织推动社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政策法规教育,深化廉政教育。二是提高履职本领。强化履职能力培训和实战实训,重点加强社区工作者群众工作、组织动员、依法办事、矛盾调解、应急处突、协调沟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训练。三是增强服务居民群众意识。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树牢为民服务理念,在情感上亲近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力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

    4.问:《意见》对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持续提升能力素质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要求:在培训制度上,研究制定全国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在培训形式上,灵活运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等培训方法。在培训载体上,设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建立培训师资库和资源库,注重开展线上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在培训资源上,加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实习实践基地;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评审,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与相关职业技能等级等双向比照认定机制。

    5.问:《意见》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一线,联系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具体,工作很忙很辛苦。《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务实措施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关爱力度。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加大在社区工作者中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的力度,大力宣传表彰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二是在生活上关怀,关心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状况,定期组织体检和关爱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及时帮助社区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在工作上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持续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精力为居民群众服务。

                                         据新华社



0
@西安市民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