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2月13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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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西安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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