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布意见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

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

来源:新华社电 浏览: 2

    新华社电 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为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劳动用工逐步规范,从业环境显著改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再过3至5年,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合法权益保障更加充分,职业认可度显著提升,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意见要求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完善用工管理制度,推广使用适应行业特点、紧贴新就业群体需求的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参考文本,根据用工事实等依法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意见要求强化合法权益保障。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等根据工作任务、劳动强度等合理确定新就业群体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保障新就业群体休息权益,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畅通企业内部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公平合理处置投诉申诉,保护各方正当权益。建立健全涉新就业群体权益重要事项常态化协商恳谈机制,协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新就业群体公开。依法依规查处不合理收费抽佣、不公平分配流量,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要求加强互联网平台算法治理。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算法,提高透明度,保障新就业群体对算法规则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优化调整算法规则,充分听取工会、新就业群体代表等意见,合理确定分配规则、计价规则、时长预估等。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理和应用结果,严格执行算法备案制度。注重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优化算法。

    意见要求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引导新就业群体形成合理收入和待遇预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严防损害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涉新就业群体欺诈、骗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0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抖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