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工作

来源:苏怡 徐淼 浏览: 4

    本报讯 (苏怡 徐淼) 7月24日,笔者从陕西省工信厅获悉:为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工信厅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为制造型企业或算力设施。

    制造型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且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标杆水平,无上述标准或要求的,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算力设施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算力设施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电能利用效率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且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省工信厅相关人员表示,国家级零碳工厂核心指标包括单位能耗碳排放,基本要求为不高于1.8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要求为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30%,目标要求为不低于95%;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10%(算力设施不设定基本要求),目标要求为不低于35%,该指标适用于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申报单位。

    此外,申报单位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碳排放等数据应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靠;拥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较好等。



0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
抖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