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司机维权难 法援助力新业态
网约车、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无责任方司机向事故责任方提出停运损失赔偿时,责任方不予理睬,无责任方司遭遇维权难,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出手相助,维护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网约车司机芦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情源于11月18日傍晚的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雁塔路小学附近与芦某的车辆发生了追尾事故,导致芦某的车前部又与前面姚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尾部碰撞,事故造成了芦某车上的乘客受伤,三辆车也不同程度受损。芦某在遭遇事故后第一时间报了警。
11月20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碑林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指出李某对此次交通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芦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修车期间必然造成停运损失,芦某多次向李某提出停运损失赔偿,均遭到李某拒绝。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芦某决定寻求法律援助。
律师薛猛对芦某事故现场的照片、报警记录、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确认芦某所述情况属实。随后,帮芦某起草了民事起诉状,并代表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在法院的庭前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自愿赔偿芦某停运损失3300元。
薛猛提醒广大网约车司机,临近春节,运力增大,在营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责任归属,营运车辆有权向对方车辆主张停运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停运损失的诉求主体仅为营运车辆,其数额则依据不同类型的营运车辆及维修天数而定。需要明确的是,停运损失不属于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赔付范围,而应向对方车辆的驾驶员及车主进行追责。
此外,还需明确的是停运损失与误工费也系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广大网约车司机要多学善用法律、法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