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毛泽东立言之“干”(上)

来源:曹应旺 浏览: 6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光说不干,任何事情都不会成功;光说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毛泽东著作始终贯穿着一个“干”字。这个“干”字生动而深刻地体现在实践第一、不怕牺牲、只争朝夕上。

从“干”字上

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实践第一

    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的结合,毛泽东曾从三个不同的角度提出过。第一个是从“实际”的角度。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这一提法,后来毛泽东仍常提到。比如,《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毛泽东提出“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实际运动结合起来”;《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是唯物论;二者对立的统一,也就是辩证法。”第二个是从“特点”的角度。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实现。”“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此前,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强调,指导中国革命战争要“着眼其特点和着眼其发展”“不了解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就不能指导中国革命战争,就不能引导中国革命战争走上胜利的途径”。第三个是从“实践”的角度。《〈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毛泽东提出“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指出:“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又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一定要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如果不结合,那就不行。”

    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具体特点相结合,最终是要通过具体实践去解决问题,是要干起来、做起来、行动起来。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阐明,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是否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认识的目的。“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毛泽东强调“做”、强调“干”,强调在“干”中学习提高。他在《论持久战》中指出:“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持久战和最后胜利没有人做就不会出现。”他在《中国革命战争战略问题》中指出:“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革命战争是民众的事,常常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干就是学习”。

从“干”字上

认识中国共产党的不怕牺牲

    中国革命敌强我弱,中国共产党用小米加步枪去反抗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飞机加大炮,必然会一次又一次地面临艰难困苦。在这种情况下,要把革命“干”成功,必须要有不怕牺牲的精神。正如毛泽东《七律·到韶山》的诗所概括:“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艰难的战斗岁月,毛泽东的许多战友在干革命中牺牲了。毛泽东写挽联悼念他们。井冈山斗争时期,红四军参谋长兼红二十八团团长王尔琢牺牲,毛泽东无比悲痛,写下一副挽联:“一哭尔琢,二哭尔琢,尔琢今已矣!留却重任谁承受?生为阶级,死为阶级,阶级后如何?得到胜利方始休!”抗日战争时期,党的七大会议结束的第二天,七大代表和延安人民在延安举行死难烈士追悼大会,毛泽东题写了一副挽联:“为人民而生,为人民而死,你们的事业永与人民同垂不朽;为胜利而来,为胜利而去,我们的任务是向胜利勇往直前。”毛泽东的这些挽联是对烈士不怕牺牲的精神的怀念,同时表达了将革命继续干下去、干到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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