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哥去世请假奔丧被辞 养老中心别丢掉了基本的善意

来源: 舒圣祥 浏览: 10

    近日,一份“厨师请假奔丧被辞退,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引发关注。

    据报道,乔某在某养老中心做厨师,因哥哥病危向公司请假15天未获批,次日自行回家奔丧,公司以“擅自离岗”为由将其辞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以如此理由辞退员工,有违公序良俗,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乔某支付赔偿金7000余元。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丧假是否仅限于直系亲属?员工在紧急情况下未经批准离岗能否直接辞退?从法律层面看,《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确将丧假限定于“父母、配偶和子女”。该养老中心辩称,丧假主要适用于直系亲属,乔某哥哥去世请假不在法定范围之内。

    这一颁布于1980年的通知,更多基于企业管理需求,而非对劳动者人权的全面保障。随着社会发展,亲属关系的外延不断扩展,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在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法律虽未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为职工安排旁系亲属丧假,但企业若以此为由剥夺劳动者的人伦需求,显然与现代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现实中,类似的职场冷漠并不少见:员工亲人离世请假被拒、家人生病需照料被批“旷工”……一些用人单位将“制度至上”奉为圭臬,却忘了制度的本质是服务于人,是维系劳资双方的和谐共赢,而非将制度异化为“冰冷的机器”。

    法律是底线,人情是温度,管理是艺术。7000余元的赔偿金,对一家养老中心而言,或许微不足道,但它所传递的信号,却足以引发所有用人单位深思。当冰冷的制度遇上滚烫的人伦,理应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多一份变通。北京三中院的判决特别强调“解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最为严厉的惩戒措施”,须审慎适用,不仅是对具体劳动者的保护,更是对基本人伦价值的司法捍卫。

    职场的冰冷制度抵不过人情温度。管理不是机械执行规则,而是要在秩序与人情之间寻求平衡。法律或许无法穷尽所有亲情关系,但社会共识和道德良知,始终是制度运行不可或缺的润滑剂。愿这起案例能成为一面镜子,唤醒所有企业的人文意识。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兼顾人伦亲情与职场现实。让每个劳动者在遭遇亲人离世的悲痛时,都不必在尽亲情与保工作之间艰难抉择;让每个职场人都能在制度刚性之外感受到人情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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